问题 | 哥哥欠款不还,老公怎么办? |
释义 | 如何处理亲哥欠钱不还的问题,包括协商和起诉程序,以及债务纠纷的诉讼费用规定。借钱无论是与亲人还是其他人,只要明确表示是借用的,即使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仍有权要求还款。 法律分析 一、老公的亲哥欠钱不还怎么办? 1、先协商 2、协商不成的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债权人作为原告起诉,要写起诉状,写明被告姓名等身份信息,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欠款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债务纠纷的诉讼费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原则上就算是跟父母借钱也没有借钱不还的道理,如果当初不是把钱无偿的赠送给当事人的,明确表示是借用的,就算是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那也不等于债务人就可以一直不还钱了,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能随时随地要求还债。 结语 在面对亲属欠债不还的情况下,应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并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状应详细记明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来源等。此外,债务纠纷的诉讼费根据金额或价额不同而有所规定。债权人应坚持权益,即使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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