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损失吗 |
释义 | 女方提出离婚,只要女方没有过错就不需要给男方赔损失。我国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女方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没有对男方造成精神损害,女方无需因为提出离婚而赔偿男方损失。 一、婚前隐瞒精神病孩子一起生能离婚吗 婚前隐瞒精神病刚生完小孩能离婚。我国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只要女方认为双方当事人因婚前隐瞒精神病问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与对方继续生活的就可以起诉离婚,或者女方也可以与男方协议离婚。但是男方如果没特殊情况,在女方刚生完小孩的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二、婴儿2个月男方可以提出离婚么 婴儿2个月男方一般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如下: 1、女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女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女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女方同意离婚的; 5、女方实施犯罪行为,男方为受害人的。 三、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能得到赔偿吗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不一定能得到赔偿,因为怀孕离婚并不属于过错情形,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离婚损害赔偿金的,但是女方可以主张适当补偿。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男方无过错的,无需给予女方补偿或赔偿。民法典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的情形包括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不包括怀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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