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县管校聘不会取消,还是归政府管,财政支出还是政府拨款,县管校聘的重点是把老师从固定学校改为按照县的安排流动到县所在的各个学校,促进县区内的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县管校聘并不是新鲜事物,在全国各地实际上已经推行过一段时间了,从推行的效果看,其实并不是在取消教师编制,也跟编制的缩减无关,更多的是在教育公平方面做努力。县管校聘是基于现行的教师校管校聘而提出,教师由校管走向县管,一字之差,体现的是教师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