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票时提示:"当前日期已超过开票截止日期,禁止开具"解决方法如下: 1、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核实各个票种的开票截止日期,如果开票截止日期是本月之前的日期,说明您上月未抄报或者未反写,您需要携带税控盘及主管税局要求的资料到税局处理; 2、如果开票截止日期是本月的日期,您需要将所有票种抄报反写,点击【上报汇总】,提示成功后,需先核实是否已申报,如果您未申报,需要申报成功后再点击反写,如果已申报,直接点击【反写】,提示成功后重新打开网上抄报界面,查看开票截止日期更新到下月中旬,重新开票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