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离家出走三年,突然回家起诉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老婆离家出走,男方准备好离婚起诉状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对女方下落不明的,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你好,妻子离家出走近两年,对孩子漠不关心,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起诉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妻子离家出走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女方离家出走联系不上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妻子离家出走能告遗弃孩子吗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妻子离家出走不能告遗弃孩子,一般对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遗弃罪。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 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妻子离家出走已经半年了,现在两个孩子都不在乎 有两个孩子离婚的处理方式:一般先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且2周岁以下孩子原则上随母方生活,2周岁以上的孩子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8周岁以上的孩子原则上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异起诉女方离家出走四年,至今无法联系 女方离家出走,男方起诉离婚的方法:当女方离家出走达到一定的年限时,男方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女方当事人已经失踪,当女方被法院宣告失踪后,男方就可以女方失踪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此时应当准予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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