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
释义 |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三)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四)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六)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七)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八)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九)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十一)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一、网络侵犯隐私权如何举报 可以去法院起诉。对于少量的侵权,可以以作者的身份要求网站立即删除。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下载次数,必要时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网络中的延伸,是指自然人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私人空间和私人活动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 二、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关系如何 (一)客体不同 隐私与名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名誉,一般说来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品德、才能以及其他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名誉的含义除了通常所讲的社会综合评价(即外部名誉)这层含义外,还应包括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能力、品德以及其他素质的自我评价和自我认识,即内部名誉,也可称之为名誉。如对自然人而言,包括他的素质、能力、品行、信用等以及基于此而产生的自我认识和评价。 (二)侵害的方式不同 隐私权的侵害通常表现为将个人隐私事实由秘密变为公开,而名誉权的侵害则基于原来不存在的事实或者受到任意夸张的事实。 (三)两者的权利主体范围不同 法人等其他民事主体可以享有名誉权,但隐私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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