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防车位的最新政策
释义
    车位新政策如下:
    1、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多数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
    2、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属于个人的除外。
    3、人防车位使用权只能出租,不能出售,附赠也不行,租赁20年是合同法允许的最长时限。
    4、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这样会损害国家和买受人利益,签订的合同协议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8: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