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消费税现行规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不含个人)。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对此进行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第三章第十一条,消费税的应税货物包括进口货物。根据消费税现行规定,电子烟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畴,进口电子烟的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而不包括个人。因此,按照消费税法的规定,电子烟进口环节应该由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纳税人进行纳税。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规范电子烟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电子烟的计税价格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成交价格计算,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同时,对于存在价格操纵、虚构交易等行为的电子烟进口企业,税务部门将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 除了进口环节,国内销售电子烟的纳税人是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第十四条,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因此,国内销售电子烟的纳税人包括:生产电子烟的企业、经营电子烟的零售商、在网上销售电子烟的电商等。 根据消费税现行规定,进口电子烟的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而不包括个人。同时,电子烟的计税价格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成交价格计算,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各电子烟相关企业和个人应当认真履行自身的税收义务,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第三章第十一条 消费税的应税货物包括进口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