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逃跑后债务怎么偿还 |
释义 | 首先法定代表人如果有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混同的情况下才会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不存在混同,那么公司仅以公司的资产偿还公司债务,即使判决生效后,对于法定代表人仅能申请限制高消费、失信。 随着现在法院执行力度的增大,对于老赖也逐渐有更多的限制措施,比如子女的考学,参军,考公务员都将受到限制。 一、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东负有连带责任的原因: 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是人类生产实践文明史上的一颗熣灿的明珠,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核心含义,就是公司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公司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超出出资额的,即使有再多的公司债务也不应当再让该股东承担了,此为法定的责任限制。 但是,为了防止恶意利用这一制度而故意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公司是债务人,但公司股东为了逃废债务而把公司的资产进行转移,或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高度混同等等,以实现法律的平衡,法律也设计出了一种补救制度,即法人人格否定制度,又称为揭开公司的面纱。 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实施了损害公司债权人的行为,而使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公司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该股东偿还公司债务,此即为----揭开了公司表面上人格独立、财产独立的面纱。 二、公司宣布破产了债务怎么办呢? 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有限责任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如果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存在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情况,那么进入破产程序后: 首先需要偿还的是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其次是清偿欠缴的除上面一条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所谓的普通债权就是除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 公司清算完成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清算完成后公司注销登记完毕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也就是说,公司即便破产,也要将公司剩余价值折现进行最后的赔付。 三、公司无财产是否可执行法人个人财产 首先要明确有个人财产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财产可以执行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因为法定代表人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之外的。 2.属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 3.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存在过错导致企业产生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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