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证人证言存在重大矛盾时,辩护律师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首先,辩护律师可以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挖掘出证人证言中的矛盾之处,为辩护提供有力证据。同时,辩护律师可以要求法庭认定证人证言不可信,提出排除证据的申请,防止证人证言成为定罪的唯一依据。此外,辩护律师还可以联系其他证人,获取更多证据,以证明被告人的无罪。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法庭对证人证言的可信性应当进行审查,对证人证言中的疑点、矛盾点等问题进行质证,有必要时,可以要求证人出示书证或者其他证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有疑点的证据,必须进行质证、辩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除非法证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收集、证实证据,严禁以虚假证据、向证据收集机关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