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能办理身份证吗?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现在异地是可以办理身份证的,办理身份证的除了可以到户籍地办理以外,现在还可以到居住地进行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的证件包括居住证、户口本、就业证明或学生证等。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证件: 1、居住证; 2、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件; 3、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就业证件或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就学证件; 4、户口簿。 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异地受理点申请。申请人持办证资料依据到居住地所设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现场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所持资料依据,窗口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办理丢失补领业务的同步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 3、缴纳工本费。申请人按照到期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异地受理点领证。完成申请30日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申办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跨省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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