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担保人作为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或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当债务人不能按时返还借款或到期没有还款能力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以保障债权人能收回借款,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担保人担保的方式不同,保证人责任不相同。一般保证责任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债权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由上述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话,债权人是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的。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