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烟台市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获得(入选)市级以上党委、政府主办的人才奖项、人才荣誉称号和人才工程并在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也可申领优才卡。 烟台市高层次人才一般须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职在岗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人才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每年累计在烟工作3个月以上;工作目标明确,并能够做出实质性贡献。 法律依据: 《烟台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暂行办法》 第四条 建立烟台优才卡制度。持有优才卡的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持卡人”)享受相关配套服务。持有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并符合烟台优才卡条件的,在享受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的基础上,可享受本办法中的相关配套服务,但相同服务不重复享受。 第五条 持卡人主要是指获得(入选)市级以上党委、政府主办的人才奖项、人才荣誉称号和人才工程并在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其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也可申领优才卡。 持卡人一般须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职在岗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人才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每年累计在烟工作3个月以上;工作目标明确,并能够做出实质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