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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失物为何不适用善意取得
释义
    

法律主观:
    


    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取得,是因为遗失物是指物体的所有人在不丢弃物体的情况下,将物体与其人身分离。此时,物体不是无主物。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善意获取制度对物体的所有者显然是不公平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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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3: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