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行政罚没款分期缴纳的期限法律上没有作出任何的限制,意思就是在行政处罚法当中只规定到了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罚没款确实有困难的话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申请分期缴纳,而分期缴纳的时间也不是由执法单位确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