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标行政复议要向谁申请
释义
    商标行政复议要向谁申请
    一般来说,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商标行政复议特殊的管辖形式有:
    1、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商标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
    2、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管辖。
    4、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最终批准的行政机关管辖,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商标行政复议流程
    现在的商标复议仅对不属于商标评审范畴(驳回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商标争议)的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的情形,如:商标续展、商标变更、商标转让……等等,商标复议目前只要直接以信函形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提出即可(事实上有关商标的行政复议也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审理),格式没有具体要求(可以参照复审的格式),但必须注明申请人的名称、被申请人的名称、申请复议事由和具体请求理由和证据等,其他同商标申请一样,需要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盖章或签字,没有官费,委托代理的还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9: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