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金按一定比例报销的制度。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0%;一级、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社区卫生医院报销比例为70% 同时: 1、累计计算起付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起付标准只负担一次。 2、住院、门规和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分别负担,不合并计算。 3、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不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 那么门诊统筹报销步骤是怎样的呢? 1.在门诊医疗保险规定的定 点医疗机构就医,符 合条件的治疗项目,治疗费用需超过报 销的起付线。 2.开具 的相关证明材料要符合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3.医疗机构签字盖章等相关材料开具好,需签字和盖章。 4.机构审核材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办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第六条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计算起付标准,起付标准只负担一次,按医疗机构级别分别确定:市三级(含部队三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二级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00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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