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天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
释义 | 公租房是我国政府为解决有住房困难的就业职工及其他群体所提供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房局〔2011〕198号)第1是:本市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的家庭 1、申请人在杭州市市区内拥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户籍五年以上的家庭。 2、申请人家庭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的家庭。 3、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家庭。 第2是: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 1、申请人具有杭州本市的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者是杭州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是《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一等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是本科毕业及以上的学历且毕业年限未满7年的,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杭州本市市区内的用人单位工作,并且已经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是社会保险费的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以及家庭在杭州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 5、申请人家庭上年度的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的。 6、申请人配偶或是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的配偶或是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是人均居住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符合这个标注就没有住房资助能力,以上的标准就有住房资助能力。 7、申请人是一等以上职称或是硕士以上学历,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可以优先保障的条件 1、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人的家庭中有年满70周岁的老人的。 3、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4、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根据法律法规或是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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