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善意购房是指购买者购房时,不知道卖房者没有处分权,并且在整个买卖合同中购房者没有重大过失。善意购房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一、什么是善意取得的五个构成要件 对于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五个要点内容为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善意取得也被称作即时取得,主要指的是受让人从无权处分人方面获得转让的财物。那么如果受让人是出于善意的情形下获得财物,这时受让人拥有财物所有权。 二、善意取得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善意取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三人在接受房地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和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标的物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人不得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三、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