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需要对应付款执行核销处理 |
释义 | 应付账款的核销是有付款业务的发生,或者退货。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核销,实际业务中尽量做到按先后顺序和金额核销。 应付账款的主要核销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核销,英文是Verification,指加工贸易单位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专用报关单等有效数据递交海关,由海关核查该合同项下进出口、耗料等情况,以确定征、免、退、补税的海关后续管理中的一项业务。核销分为贷款核销、坏账核销、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加工贸易的核销等。 发票核销 发票管理中,为了正确地了解开出的发票是否多已入账,要将发票存根联与在财务记帐凭证中的记账联进行核对,对得上的发票为已核销了,这个过程称为发票的核销。特别是较大的企业发票在营销部开具时财务部必须要有核销的过程。 应收账款核销 应收账款核销,发生一笔应收账款后,也许要分多次收回,这样记账员必须在对每一笔应收账款有个核算的过程,这样来防止呆账及坏账。 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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