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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医疗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医疗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2、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
    3、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血液、药物等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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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