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脑干出血是不是少赔的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脑干出血并不是少赔的理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迫采取或者不采取某种行为的,或者采取或者不采取某种行为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表明,如果他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造成他人脑干出血,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依照侵权行为的性质、程度、损失后果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这表明,在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脑干出血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损失后果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对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这表明,如果脑干出血符合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综上所述,脑干出血并不是少赔的理由。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赔偿金额或给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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