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欠债人能要回钱吗 |
释义 | 可以要回来。如果有证据,可以写诉状,拿双方的身份证和证据复印件,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的。如果胜诉,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想要财产,法院将帮助原告取回。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前,报告当前和一年内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不报告或者谎报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或者拘留。 一、被执行人父母的财产是否可以执行 被执行人父母的财产是否可以执行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执行人父母不是义务执行人,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父母执行。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法院判决后其子女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法院可以查封其父母银行存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二、有欠条法院起诉的程序如何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 6、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7、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8、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9、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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