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退伍军人补助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在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工作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政府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用人单位要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切实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待遇落实,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尽快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对服现役10年以上的退役士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