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低保条件最新标准 |
释义 | 安徽低保条件最新标准如下: 1、城乡低保标准:每月487元,每年3693元; 2、农村集中五保户低保标准:每年6248元; 3、农村分散五保户低保标准:每年4391元; 4、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标准:每年10000元;在没有调整前,农村低保标准暂时按照以上内容执行。如果有所调整,则按照新出的规定执行农村低保标准。 低保认定标准主要根据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1、家庭收入水平:低保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通常情况下,低保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应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以下; 2、家庭财产状况:低保申请人家庭财产净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3、家庭成员状况:低保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有劳动能力、是否有未成年子女、是否有重病或残疾家庭成员等情况。通常情况下,低保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者应当积极参加就业,无劳动能力者应当参加当地社会救助工作。未成年子女应当接受义务教育,重病或残疾家庭成员应当接受医疗和康复护理。 综上所述,低保的认定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标准应当参考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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