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旷工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旷工不给当天工资,用人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旷工而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 用人单位遭受的损失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一、老板降工资怎么办 老板变相降低工资,劳动者可以以公司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而被迫辞职,并用快递给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属于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内主张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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