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轮车夜间不开灯谁责任 |
释义 | 电动三轮车追尾机动车责任划分: 1、后车追尾行驶中的前车,后车全责; 2、夜间前车无尾灯,前车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 3、前车停车未开启警示灯和标志,前车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 4、前车停车开启警示灯和标志,后车全责。 道交法规定:机动车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有过错方承担责任,双方有过错按比例分担,非机动车无过错由机动车赔偿,机动车无过错最多承担10%赔偿责任,故意碰撞不赔偿。 法律分析 结论:需视情况而定解析:电动三轮车追尾机动车怎么划分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夜间三轮电动车缺少尾灯,导致被追尾事故,责任如何界定? 在夜间,三轮电动车缺少尾灯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果因此导致被追尾事故发生,责任的界定将涉及多个因素的综合考量。一方面,追尾事故中的追尾车辆通常被认为有责任,因为他们应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前方交通情况。另一方面,三轮电动车驾驶员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因为他们违反了交通规则,没有提供足够的警示信号。责任的具体划分将根据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相关法律和法规等综合考虑,以确定各方的过失程度和责任比例。最终,法院或相关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判决,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责任界定。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追尾事故的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方面,后车通常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面,如果前车没有尾灯或未设置警示标志,前车也将承担次要责任。然而,如果前车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后车将承担全部责任。法律将根据相关证据和法规进行判决,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责任界定。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综合考虑各方的过失程度和责任比例,以确保公正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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