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有两种情况:(1)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通过第二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3、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是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包括:(1)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上诉审程序?同刑事上诉审大体相同。但上诉审的开始和刑事不同。刑事上诉审是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检察机关的抗诉开始的,而民事上诉审则是由当事人提起上诉开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8条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并在第3编中对第二审程序作了专章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当事人提起上诉,必须遵守法定期限,对判决为15日,对裁定为10日。上诉应当提出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中以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最为重要,并应提出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