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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归谁?
释义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归谁需要结合是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一方当事人结婚前购房时出了全部的钱,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产则属于出资购买一-方;
    2、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方的除外;
    4、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欲离婚的男女双方,若是在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房屋等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不能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选择性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如果可以协商一致,则需要将协商的内容写进离婚协议书之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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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