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影响。若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借贷或对方根本不知道这笔债务的存在,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未用于家庭开支,为借贷方个人所用,则一般认定为借贷方的个人债务,由借贷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若不是上述情况,而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双方认可的债务或虽为一方婚前产生的债务,但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负有清偿责任,在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生效文书中可以对债务的分担作出约定。若离婚一方清偿了约定本应由另一方偿还的债务,清偿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