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证据被排除,是否可以再次提供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证据被排除,可以根据《民诉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在庭审中重新提供证据。但是,如果被排除的证据是因为当事人未能按照规定提交或者不履行举证责任导致的,其重新提供的证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在庭审中可以重新提供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提供证据。当事人未能按照规定提交证据或者不履行举证责任的,对方当事人对其提出的新证据有权提出异议,并在开庭前提交。该等证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举证。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举证,对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 总结:如果证据被排除,可以在庭审中重新提供证据,但被排除的证据如果是当事人未能按照规定提交或者不履行举证责任导致的,其重新提供的证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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