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上户口出生证明要收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是的,必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并根据该项的记载,在新生儿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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