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位置:昌平区沙河镇、马池口镇、南口镇、回龙观街道、史各王街道、城南街道范围:东至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项目用地边界,南至昌平区界,西至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项目用地边界,北至昌平区界。权属:沙河镇北二村、南一村、踩河新村;马池口镇奤夿屯村、上念头村、下念头村、辛店村、楼自庄村、马池口镇股份经济合作社、马池口村(北企);南口镇南口村、南口镇村、七间房村、红泥沟村、居庸天村;回龙观街道回龙观村;史各庄街道定福皇庄村、东半壁店村、西半壁店村;城南街道旧县村、南郝庄村。 法律依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第五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作业程序,保障铁路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第五十七条 铁路机车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参加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