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8大罪如下: 1、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故意伤害罪中的重伤是指伤害他人导致他人残疾;损害他人面部导致他人毁容; 3、强奸。强奸,又叫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 4、抢劫。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5、贩卖毒品。贩卖毒品的定义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进行非法销售的行为; 6、放火。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7、爆炸。爆炸是指在极短时间内,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高温,并放出大量气体,在周围介质中造成高压的化学反应或状态变化; 8、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实施以上八种罪的,也会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