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省企业员工和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 |
释义 | 湖南省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为: 1.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2.抚恤金按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按 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一、抚恤金的规定 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丧葬费申领: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资料,中国城市居民平均年龄超过80岁。各地区居民的生活和支出有很大差别。所以,丧葬费因地区和时间而异。但丧葬费不受其他客观条件限制。 湖南省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93元/年,2659元/月。标准是:2倍的上一年度可支配月收入。 即丧葬费:2659元1x12=5318元 三、抚恤金申领: 湖南省2021年(或前12个月)城镇居民人均可自由支配收入31993元/年,2659元/月,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的死亡,退休者抚恤金也是有差别的。 因公去世的抚恤金:(40个月X2659元)+(2659元×2)=111678元。 因病去世的抚恤金:(20个月+2659元)+(2659元×2)=58498元。 企业职工抚恤金的核算方式:按职工去年(或过去12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年的退休金,生前多领一年的养老金,死后少领一个月抚恤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