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完了还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离婚后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另一方可再次分割财产。双方自愿离婚需签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需涉及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离婚需冷静期,过后无领证视为撤销。起诉离婚需提供合法证据和材料,法院确认感情已破裂后才判离。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之后仍可提起诉讼。根据规定,离婚后,如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毕。双方需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冷静期过后,若夫妻双方未在30日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起诉离婚必须有合法的证据和材料,法院才能依法受理。而且只有确定双方感情已达到破裂的地步,才会依法判离。需要当事人准备提供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夫妻的有效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如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则还需同时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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