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是什么 1、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具体如下: (1)对房屋的真实情况,卖方有意隐瞒,从而对买方构成了欺诈的; (2)卖方已经将所要出售给买方的范围私下进行了抵押,而在出售的时候尚未解押的; (3)房屋存在一房数卖的情况,或者本身出售的房屋就属于拆迁补偿安置房,权利上有一定的瑕疵; (4)出售的范围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或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已经超过了3%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 1、查验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一定要将开发商口头承诺的内容签进合同; 4、详细约定交房条件; 5、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 6、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7、看清楚房屋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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