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哪个部门管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县内的房屋租赁工作。房租租赁手续要租赁双方带齐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经过有关部门审查通过之后,租赁双方缴纳规定的税费,然后有关部门会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在所有手续齐全并且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会办完房屋租赁的手续。 一、人防车位租赁协议是否有效 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之后,可以从四个方面审查这个租赁合同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以下以房屋租赁合同为例: (一)合同的主体。即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是否为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的本身。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冬季租房购房需当心供暖纠纷责权划分清晰为首要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当某些房屋租赁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登记备案情况。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房屋租赁成为事实之前,应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二、出租房屋不到派出所备案怎么处罚 出租房屋不到派出所备案的处罚如下:1、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2、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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