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用间隔时间,随时可以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需在第一次起诉的六个月后再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 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如何办理离婚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办理离婚如下: 1、男方起诉离婚,法庭上女方还是不同意,法院会先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2、如果法院判不离,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男方是只有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有了新情况和新理由,那么就不用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3、再次起诉是否会判离是需要依据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一般情况下,若女方不同意并且能够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会影响判决。 二、什么情况下的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 1、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允许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 3、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 起诉离婚要符合法定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结婚证或者婚姻证明。 三、如果进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反悔吗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反悔。但是法律规定,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因为反悔想要继续离婚的当事人至少也要等六个月期满之后才能重新提起诉讼离婚。当然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不受六个月期限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