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生下来过一年再上户口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在当事人的子女是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并且是在出生后的一个月内申报户口的,是当场受理,立等可取的;否则应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综合本人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以及当地的户籍政策而定,具体应咨询受理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下面,律师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新生儿入户口需要的材料,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孩子生下来过一年再上户口可以吗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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