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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长病假时限:您可以请多长时间的病假?
释义
    病假最长时间为24个月,企业职工在医疗期间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待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满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法律分析
    病假最长时间是二十四个月。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劳动者病假时待遇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职工在病假期间享受一定的待遇保障。企业将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企业将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标准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于长期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若能从事原工作,则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将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同时,根据工作年限,职工还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职工还将获得额外的医疗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母婴保健和预防残疾的知识,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国家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残疾人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五章 文化生活 第四十五条 政府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助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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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