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人来说具有很高的保障作用。然而,重疾险拒赔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因为保险条款中涉及的疾病种类不够明确而导致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会以“未涉及”的理由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赔偿金的义务。 2.《合同法》第十六条: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三)标的;(四)数量;(五)质量;(六)价格或者报酬;(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八)保证的方式;(九)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方式等。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八条:消费者与经营者、服务者之间发生消费争议的,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参照有关法律、行业标准、合同惯例等协商解决。 针对重疾险拒赔冠心病的情况,消费者应该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重疾险涉及的疾病种类是否明确。如果发现保险条款不够明确,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质疑,并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条款,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也可以选择购买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的权威评估报告,以作为自己购买保险的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