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父母的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加子女的名字
释义
    父母的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
    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
    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一、自己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自己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由共同财产偿还的,财产归买方所有,但另一方享有债权。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的房屋,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外,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和儿媳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视为赠与对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房产离婚怎么分配的
    婚后房产离婚会按照出资比例等情况分割。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具体分割情况如下:
    (一)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1、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已经支付全部房款,房屋属与个人财产的转化,算个人财产;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2、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算作共同财产,实际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二)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
    1、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属于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2、只是落在一方名下,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3、落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由抚养方暂时管理。
    (三)父母出资买房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
    (1)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3)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3、双方父母均出资
    (1)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2)房子落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总而言之,婚后房产离婚时的分配,需要根据房产的出质情况等判断。需要注意的是,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损失赔偿,并且人民法院在判定的时候会照顾无过错方的。如果有一方进行隐匿或者是转移财产,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少分割一些或者是不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5: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