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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要求认罪认罚,这是什么意思?
释义
    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罪行,无异议并签署具结书。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缴纳罚金、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认罚的重要标准。认罚只是从轻处罚的情节,是否判缓刑取决于罪名和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案件应确保宽严有据,以下情况不适用: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代理人有异议、可能不构成犯罪或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恶劣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惩。
    法律分析
    一、检察院叫我签认罪认罚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那么认罪认罚可以判缓刑吗?这还要看涉嫌的罪名和犯罪情节,认罪认罚只是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甚至都算不上重要的情节,主要还是由犯罪种类及犯罪情节决定。故意杀人罪,认罪认罚也是不可能判处缓刑的。
    《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认罪认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认罪认罚案件必须要确保宽严有据、罚当其罪,避免片面地从严和一味地从宽这两种错误的倾向。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以下几类案件不适用: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2、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对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坦白认罪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也必须依法严惩。
    结语
    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承认罪行并签署具结书的行为。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认罪认罚的重要标准。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否能判缓刑取决于罪名和犯罪情节。对于较轻的犯罪情节,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且宣告缓刑对社区影响不大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但对于故意杀人罪等严重罪行,认罪认罚不可能判处缓刑。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范围需确保宽严有据,不适用于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异议案件以及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对于恶劣犯罪分子,即使坦白认罪,也必须依法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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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