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离婚起诉需要什么 |
释义 | 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往外地生活居住的时间超过一年的,由另一方提请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告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的时间超过一年,一方提起起诉离婚的案件,则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告诉;没有常住地的,可以在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告诉。第二次起诉离婚,类似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一样提交起诉状,提供原告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身份信息等证件材料。其诉讼程序与第一次起诉离婚大体一致。 一、在我国诉讼离婚需要回本地吗 1、如果其他法院也有管辖权,则也可以向其他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是在一个城市怎么起诉离婚? 如果是女方起诉离婚,那是要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第一,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一般以被告的居住地,确定法院的管辖权。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其管辖被告提起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本案由原告起诉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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