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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租赁所得收入怎么算
释义
    法律主观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5]125号)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纳税人提供准确、有效凭证,由纳税人负担的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准予扣除。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国税发[1999]089号)(3)在计算每月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先扣除有关税金、教育费附加和修缮费用,再按税法规定减除800元或20%的法定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每月取得财产转租所得,可在扣除转租人支付的租金、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后,再就其余额按税法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客观
    《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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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