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机构被撤销,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金融机构被撤销,债务清偿顺序如下:1、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清算财产,应当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合法利息。2、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清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债务。风险提示:金融机构被撤销,剩余资产应当依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债务。被撤销的金融机构的清算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经清算应当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二十三条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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