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是:(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未央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 (2)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各类低收入残疾人; (3)由区民政、残联部门联合认定的其他困难残疾人。其他困难残疾人生活困难标准的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十条 国家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十一条 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母婴保健和预防残疾的知识,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国家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残疾人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 第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员以及其他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残的人员实行特别保障,给予抚恤和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