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如果夫妻对房屋所有权及价值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双方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2、一方主张所有权,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后,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如不能就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处理公积金贷款的分割:1、如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则应准许;2、如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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