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中的生效方式:一般情况下,自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能留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自此生效。 一、离婚证在哪拿 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的程序是: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2、签订离婚协议书;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书算不算离婚 有离婚协议书但并未领取离婚证的,则不算离婚。必须要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才算完成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计算离婚冷静期(三十天),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才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